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6〕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分别于2021年3月起违法占用通海县秀山街道城郊社区居委会九组集体土地进行平整、部分硬化后作为场地使用,2024年违法占用通海县秀山街道城郊社区居委会九组集体土地进行平整、及构建办公楼一栋后作为场地及办公场所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玉溪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附件2土地类第5项之规定。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4065.00平方米,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4065.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于云南xx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64099.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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