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规〔2026〕2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8-28 11:31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通单位:

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鉴于《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通政规〔20181号)的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有关规定,决定废止《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通政规〔2018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通政规〔20181号)同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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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